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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参赛项目:
1.美术类:绘画种类不限(含剪纸及手工制作)。 2.书法类:软笔(毛笔)、硬笔(书体均不限)、篆刻(2―4方),篆书,草书,篆刻均请附释文。 3.摄影类:含艺术摄影和新闻摄影。 二、参赛组别: 学前组、小学组、中学组、师范组(在校师范生)、青年组。 三、参加办法: 1、每项限交作品1件(作品正面需写作者姓名),每项交参评费20元。港澳地区每项交参评费80元人民币。 2、参赛可通过邮寄或网络投稿: 网络投稿:将作品用数码相机拍成数码照片,照片名称以序号命名,并根据序号填写参赛登记表。发送至组委会邮箱2131283086@qq.com或通过QQ传送(网络投稿请参照网络参赛指南) 邮寄投稿:请将参赛作品、参赛登记表、作者照片邮至: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星城国际A座511室王玉娟收; (邮寄作品只接受快递); 联系人:王玉娟; 邮编:130022; 电话号码: (0431)81159616,13039135157, 网站:www.shxh.net 邮件: 2131283086@qq.com QQ:2131283086 3.参评费可汇到: 中国邮政储蓄卡号(长春卫星路支行)6210952400000383041 中国工商银行卡号(长春卫星路支行)6222084200003911269 收款人:王玉娟 电话:13039135157。 汇款后,请将个人参赛者姓名(或集体参赛组织者姓名)及金额发短信至13039135157告知。以便核对。 四、大赛截稿、颁奖日期: 1. 征稿时间:2016年1月—2016年12月 2. 截稿时间:每月评审一次。 3. 颁奖时间:在收到作品后的一个月之内颁奖。 六、所设奖级: 1、本次活动设金、银、铜、优秀、佳作五个奖项,参赛选手均将获得精美的荣誉证书。 2、园丁奖和集体奖:根据参加人数及作品总体水平,为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等级的园丁奖证书;为参赛集体颁发相应等级的集体奖。 主办单位: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赛评定委员会 “爱国杯”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赛评委会 《少儿书画报》 |